“山水之城•美丽之地”重庆市原创旅游形象歌曲征集公布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20-10-17
摘要_
“山水之城•美丽之地”重庆市原创旅游形象歌曲征集公布
20年11月30日截止
为更好地展示重庆城市形象,进一步增强重庆旅游的吸引力,重庆市文旅委从即日起面向全国专业、业余作者,开展“山水之城·美丽之地”重庆市原创旅游形象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具体方式如下:
一、作品主题
山水之城·美丽之地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
三、征集评审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1月30日止,逾期无效。作品征集完成后,进行初评及复评并公布结果。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须为新近创作的、以重庆旅游形象为主题的歌曲作品。
(二)作品应以展示重庆旅游形象、宣传重庆旅游品牌为宗旨。重点围绕“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要求、“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目标定位和“行千里·致广大”价值定位、“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山水重庆”“温泉之都”“长江三峡”“世外桃源”“火锅之都”“桥梁之都”“巴渝古都”“不夜之城”“渝西走廊”“成渝经济圈”等与旅游相关的选题进行创作。
(三)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力求在保持一定艺术水准的前提下,优美通俗、易于传唱。避免空洞、口号性词句。
五、奖项设置
(一)采用奖1名,奖金80000元(税前)。
(二)入围奖5名,奖金3000元(税前)。
若因奖金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三)依据来稿作品情况,若没有符合有关要求的作品,采用奖和入围奖均可空缺。
六、评选方式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评,初选出30件作品进行网上展播。展播截止后进行复评,经审定后确定入围奖和最终采用奖。
七、报送要求
(一)作品要求
作品符合征集主题要求、需有歌词演唱声部的完整音频小样,小样格式可为常用音频格式,本次不单独征集歌词。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件
(1)规范的作品乐谱一式5份(A4纸,五线谱、简谱均可,多页乐谱请表明页码。纸质乐谱上不得出现词曲作者姓名、通联等任何无关信息。
(2)《作品申报表》(详见附件1)每件作品2份(团体申报需加盖公章)、词曲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作品完整音频小样(若牵涉到作品的演唱录制等知识产权等,由作者自行负责)。
2.电子档
(1)作品乐谱图片电子版(图片上需标注作者、通联等信息,格式可为常用图片格式,请保证较高清晰度)。
(2)经作者手写签名的《作品授权书》(详见附件2)每件作品1份(签名后可扫描或拍摄成图片电子档)。
(3)电子档请发送至:ccqacc sina.com
3.其他
(1)相关文本及表格可在“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公众号、重庆艺术创作网(www.cqart.org)下载。
(2)资料不完整及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3)主办单位不退还所交资料且不承担因作品落选等的任何补偿责任。
(三)截止时间
自作品征集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纸质件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电子档以发送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
1.纸质件报送地址
邮编:400013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正街74号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音乐舞蹈部。
2.电子档投稿邮箱:ccqacc sina.com
3.联系电话:023—63835229
4.联系人:李老师
八、著作权归属
(一)作者须保证应征作品为本人原创,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若应征作品侵犯他人上述权益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二)作者同意提交的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作者拥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对提交的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加工并使用于演出、出版及通过媒体、网络等各种方式向社会传播。
(三)主办单位对包括征集启事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四)应征投稿者均视为已认可上述条款。
(更多点击:征集发布网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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