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企业宣传语征集结果公布
公示 | 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企业宣传语征集结果公布,快来看看您上榜了吗?
今年7月,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举办了企业形象LOGO及宣传语征集活动,该活动得到了全国各地参赛者的热烈响应。本次征集活动,共收到企业形象LOGO作品350余件和企业宣传语超1000条。在此,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向所有参与者表达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和专业性,经过几个月的严格评审。现将企业宣传语评选结果公布如下(企业形象LOGO评选结果将另行公布):
宣传标语入围作品
1
乡村发展好,生活更美好
2
四·水泽川,乡·发天下
3
乡村振兴领头雁,天府粮仓试验田
4
承千年巴蜀风,筑乡村发展梦
5
与农同行,筑梦振兴
6
聚乡村力量,立发展潮头
7
逐梦时代,乡绘未来
8
乡村乡情乡发展,兴农兴商兴四川
9
聚惠农力量,展国企担当,圆振兴梦想
10
以农为本,立蜀致远
最终采纳作品
乡村发展好,生活更美好
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对评选结果有任何异议的参赛者,可在公示期内向主办方反映(应写明具体情况、反馈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并附上充分完整的佐证材料邮件发送至275034635@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若公示作品在后续的确认中被证实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将取消公示作品获奖资格,所有因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参征者自行承担。
特别声明:
一、奖金发放事宜将由征集单位另行通知,奖金如涉及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二、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无版权和著作权纠纷。若作品涉及侵权纠纷,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一经发现著作权纠纷问题,征集单位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收回相关奖励。
三、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征集单位拥有对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等),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征集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
四、征集单位对本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凡获奖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五、公示期结束后,主办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与获奖作品的作者联系,并办理相关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