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社会征集景泰旅游形象定位宣传口号
为提升景泰县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充分展示景泰旅游的独特魅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景泰旅游形象定位宣传口号,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景泰县旅游形象定位宣传口号
二、征集日期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止。
三、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提炼一句响亮的宣传口号来准确定位景泰旅游形象和内涵。以“XX景泰”或“XXXX • XX景泰”为模式;突出景泰黄河、森林、石林、湿地、古城等地域文化特色,彰显景泰旅游魅力;主题鲜明、富有创意、朗朗上口、利于传播;拟定的宣传口号要附上简短的创意说明。
(一)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
(二)审定的作品将在景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景泰融媒”微信公众平台、“景泰文旅”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
(三)选中的作品将给予创作者3000元奖金。作品内容完全相同者,选用先收到的作品。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人需将作品和创意说明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景泰旅游形象定位+姓名+电话”,发送邮箱:359918252@qq.com;联系人:王兴生,联系电话:0943—5532933
(一)参选作品必须是原创未发表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他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否则设计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此次活动入选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均归景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有(法律规定只能由设计人享有的权利除外),在今后使用入选作品时,不支付任何费用。设计人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三)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不再退还。
(四)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
(五)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对于被选中作品,除及时通知设计人,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六)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景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