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 泉州市住建局征集农村住宅设计方案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19-04-12截稿日期:2019-05-10
摘要_
泉州市住建局征集农村住宅设计方案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提高农村住房建设水平,规范农村建房,加快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9〕1号)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农村住宅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有关设计单位及从业人员、高等院校师生、社会人士等皆可参与本次方案征集。注册地在我市或在我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每家应至少提交4个宅基地类型的设计方案(其中至少有1个方案体现地域特色)。
(二)参与方案应征的,每个方案设计人员人数不超过3人。
二、征集方案设计要求
应征的农村住宅设计方案应具有“地域特色、精致美观、经济适用、功能完善”四个特点,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一)充分体现我市沿海和山区村民生产、生活特点、风俗人情,尊重并延续地域与传统建筑文化,反映时代气息。
(二)建筑外观应研究提炼我市地域传统建筑文化元素和空间结构并转化到农房设计,体现新风貌。建筑风格宜以闽南、新中式、中西合璧、现代等风格为主。
(三)应满足村民生产、生活的需求,住宅平面布局应设有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储藏间,应满足面积、通风、采光等要求。
(四)应考虑家具、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布置。处理好空调室外主机的摆放,建筑外墙或屋顶如有设置水箱、可再生能源设备,相关设备应结合建筑设计统一考虑。
(五)征集户型应为农村独栋式。宅基地分为80㎡、90㎡、100㎡、120㎡四种面积标准,以100㎡、120㎡为主。建筑层数控制在三层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300平方米以内,建筑高度不超过11米。住宅应设置坡屋顶,坡屋顶投影面积不少于建筑占地面积的70%。坡屋顶起坡点不得高于顶层结构面0.5米,坡屋顶高度不得高于2.2米。坡屋顶、风楼不计入建筑层数、高度、不计算建筑面积。
(六)鼓励深入农村实地调研,掌握我市村庄现状情况。鼓励选择某一具体村落中某一具体场地,针对真实环境和邻里关系进行设计。
(七)鼓励设计方案在层数、功能布局方面具有一定灵活性,使村民在选择户型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户型进行微调。
(八)建筑面积计算执行省市有关规定。
三、设计成果要求
(一)设计说明。包括:方案设计理念及创意,功能布局说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含宅基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以及选用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
(二)设计图纸。包括:各层平面图(含室内布置和屋顶平面)、主要立面图、剖面图和彩色透视效果图以及必要的分析图。对主要应用技术的说明及相关设计详图、图片、图表等数量不限。
(三)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按顺序排版为A3规格的文本(每个方案单独排版),文本内不出现单位及个人信息。
(四)全部设计成果(设计说明采用Microsoft Word 2003版本doc格式文件;总平面、各层平面、主要立面、剖面图等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 2004版本dwg和JPG格式文件,其他图形文件均采用JPG格式,JPG格式文件图像精度300dpi)和设计人员信息按要求提交方案征集网址。
(五)设计文件深度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方案设计阶段要求。
四、活动截止时间及成果提交方式
活动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星期日)24时,设计成果与设计人员信息按要求分别提交到市住建局方案征集活动网址(http://zfjsj.quanzhou.gov.cn/)。征集方案上传入口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
五、评选程序
由泉州市住建局会同市小城镇改革发展促进会、市设计勘察与科技协会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评选。
(一)初审:由市住建局对所有参与征集的设计方案成果进行初审,选出符合格式要求的设计方案。
(二)复审:由评审委员会对符合应征要求的设计方案进行复审,选出入围的设计方案。
(三)公示:入围的设计方案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评定:公示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各方意见,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评定优秀设计方案,并推荐具有推广价值的方案。
六、奖励与推介应用
(一)奖项设置
1.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方案数量及奖金奖励分配如下:一等奖(5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60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4000元。每个奖项获奖数量按宅基地占地80㎡、90㎡、100㎡、120㎡分别为20%、20%、30%、30%比例设置。
2.评选设单项奖。通过网络评选最受百姓欢迎奖(10名)奖金2000元。
3.评选设鼓励奖。对入围但未获奖的方案,按照评选得分进行补贴,每个方案补贴1000元,补贴数量不超过50个。
(二)方案推介
1.颁奖活动推介。对获奖单位或个人予以颁发证书,同时邀请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网络媒体推介。在泉州市住建局网站、泉州市小城镇改革发展促进会等微信公众号或相关报纸上发布获奖方案、获奖者名单,并给予通报表彰。
3.出版物推介。经专家评选认为有代表性和推广价值的方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组织深化设计施工图,编入我市农村住宅建筑设计通用图集,作为我市农房建设管控和乡村建筑风貌指引进行应用推广,所有入选作品均署作者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
(三)其他奖励
1.对积极组织参与征集活动并获奖的设计单位,根据获奖等次,可作为执行《泉州市建设工程设计行业管理暂行规定》的良好行为记录加分项;优先列入设计下乡服务单位、美丽乡村参建单位名录。
2.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获奖单位,优先考虑组织继续优化并深化设计推广方案的施工图文件。
七、其他事宜
(一)泉州市住建局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二)所有征集的方案均不退还,请应征人保留副本。
(三)设计方案的署名权归原设计者所有,所有权归泉州市住建局。泉州市住建局有权利通过媒体、书刊、网络或其它形式公开介绍、展示并使用设计成果,有权采纳设计方案的优点。
(四)应征人应当按照要求编制应征方案。对于内容缺失、遗漏或不实的,泉州市住建局有权取消其应征及入选资格。
(五)应征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一案多投,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料,否则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征人承担。
(六)如获奖者为失信被执行人,取消其奖金奖励。
(七)经评定属于雷同方案的,按投稿先后顺序和方案优劣综合确定参评方案。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应征人在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向泉州市住建局举报。举报电话:0595-22179628。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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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农村住房建设水平,规范农村建房,加快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9〕1号)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农村住宅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有关设计单位及从业人员、高等院校师生、社会人士等皆可参与本次方案征集。注册地在我市或在我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每家应至少提交4个宅基地类型的设计方案(其中至少有1个方案体现地域特色)。
(二)参与方案应征的,每个方案设计人员人数不超过3人。
二、征集方案设计要求
应征的农村住宅设计方案应具有“地域特色、精致美观、经济适用、功能完善”四个特点,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一)充分体现我市沿海和山区村民生产、生活特点、风俗人情,尊重并延续地域与传统建筑文化,反映时代气息。
(二)建筑外观应研究提炼我市地域传统建筑文化元素和空间结构并转化到农房设计,体现新风貌。建筑风格宜以闽南、新中式、中西合璧、现代等风格为主。
(三)应满足村民生产、生活的需求,住宅平面布局应设有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储藏间,应满足面积、通风、采光等要求。
(四)应考虑家具、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布置。处理好空调室外主机的摆放,建筑外墙或屋顶如有设置水箱、可再生能源设备,相关设备应结合建筑设计统一考虑。
(五)征集户型应为农村独栋式。宅基地分为80㎡、90㎡、100㎡、120㎡四种面积标准,以100㎡、120㎡为主。建筑层数控制在三层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300平方米以内,建筑高度不超过11米。住宅应设置坡屋顶,坡屋顶投影面积不少于建筑占地面积的70%。坡屋顶起坡点不得高于顶层结构面0.5米,坡屋顶高度不得高于2.2米。坡屋顶、风楼不计入建筑层数、高度、不计算建筑面积。
(六)鼓励深入农村实地调研,掌握我市村庄现状情况。鼓励选择某一具体村落中某一具体场地,针对真实环境和邻里关系进行设计。
(七)鼓励设计方案在层数、功能布局方面具有一定灵活性,使村民在选择户型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户型进行微调。
(八)建筑面积计算执行省市有关规定。
三、设计成果要求
(一)设计说明。包括:方案设计理念及创意,功能布局说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含宅基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以及选用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
(二)设计图纸。包括:各层平面图(含室内布置和屋顶平面)、主要立面图、剖面图和彩色透视效果图以及必要的分析图。对主要应用技术的说明及相关设计详图、图片、图表等数量不限。
(三)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按顺序排版为A3规格的文本(每个方案单独排版),文本内不出现单位及个人信息。
(四)全部设计成果(设计说明采用Microsoft Word 2003版本doc格式文件;总平面、各层平面、主要立面、剖面图等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 2004版本dwg和JPG格式文件,其他图形文件均采用JPG格式,JPG格式文件图像精度300dpi)和设计人员信息按要求提交方案征集网址。
(五)设计文件深度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方案设计阶段要求。
四、活动截止时间及成果提交方式
活动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星期日)24时,设计成果与设计人员信息按要求分别提交到市住建局方案征集活动网址(http://zfjsj.quanzhou.gov.cn/)。征集方案上传入口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
五、评选程序
由泉州市住建局会同市小城镇改革发展促进会、市设计勘察与科技协会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评选。
(一)初审:由市住建局对所有参与征集的设计方案成果进行初审,选出符合格式要求的设计方案。
(二)复审:由评审委员会对符合应征要求的设计方案进行复审,选出入围的设计方案。
(三)公示:入围的设计方案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评定:公示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各方意见,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评定优秀设计方案,并推荐具有推广价值的方案。
六、奖励与推介应用
(一)奖项设置
1.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方案数量及奖金奖励分配如下:一等奖(5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60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4000元。每个奖项获奖数量按宅基地占地80㎡、90㎡、100㎡、120㎡分别为20%、20%、30%、30%比例设置。
2.评选设单项奖。通过网络评选最受百姓欢迎奖(10名)奖金2000元。
3.评选设鼓励奖。对入围但未获奖的方案,按照评选得分进行补贴,每个方案补贴1000元,补贴数量不超过50个。
(二)方案推介
1.颁奖活动推介。对获奖单位或个人予以颁发证书,同时邀请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网络媒体推介。在泉州市住建局网站、泉州市小城镇改革发展促进会等微信公众号或相关报纸上发布获奖方案、获奖者名单,并给予通报表彰。
3.出版物推介。经专家评选认为有代表性和推广价值的方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组织深化设计施工图,编入我市农村住宅建筑设计通用图集,作为我市农房建设管控和乡村建筑风貌指引进行应用推广,所有入选作品均署作者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
(三)其他奖励
1.对积极组织参与征集活动并获奖的设计单位,根据获奖等次,可作为执行《泉州市建设工程设计行业管理暂行规定》的良好行为记录加分项;优先列入设计下乡服务单位、美丽乡村参建单位名录。
2.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获奖单位,优先考虑组织继续优化并深化设计推广方案的施工图文件。
七、其他事宜
(一)泉州市住建局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二)所有征集的方案均不退还,请应征人保留副本。
(三)设计方案的署名权归原设计者所有,所有权归泉州市住建局。泉州市住建局有权利通过媒体、书刊、网络或其它形式公开介绍、展示并使用设计成果,有权采纳设计方案的优点。
(四)应征人应当按照要求编制应征方案。对于内容缺失、遗漏或不实的,泉州市住建局有权取消其应征及入选资格。
(五)应征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一案多投,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料,否则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征人承担。
(六)如获奖者为失信被执行人,取消其奖金奖励。
(七)经评定属于雷同方案的,按投稿先后顺序和方案优劣综合确定参评方案。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应征人在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向泉州市住建局举报。举报电话:0595-22179628。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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