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元“歌唱北京”原创歌曲征集活动
北京广播电视台主办的“歌唱北京”原创歌曲征集活动,从即日起面向全球展开。
一、本次活动的应征人和参加者
凡自愿遵守本征集办法(“本办法”)的个人、音乐机构及社会组织,均可作为本次活动的应征人,参加本次活动。凡递交参选作品和素材的每一位词、曲创作者、表演者及其它参与创作人员,均为本次活动的参加者。
根据要求,(a)所有作为个人的参加者应能够提交身份证、护照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身份证明文件,(b)所有作为音乐机构及社会组织的参加者应能够提交注册文件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以充分、准确地证明其身份。组委会有权核实上述文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二、参选作品的有关要求
1.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本次活动征集的歌词、歌曲必须是未经公开发表的原创音乐作品。作品形式不限。歌词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歌曲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作品主题应聚焦“新时代、新北京”,歌颂现实伟大复兴的新时代,歌唱迈上新征程的新北京,以丰富、生动而富有感染力的音乐表达,尽情抒发对新时代、新北京的满怀豪情和真切感悟。
2.参选作品创作的注意事项
(1)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任何其他相关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内容;
(2)参选作品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内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三、参选作品的提交方式
歌曲作品征集活动的参加者应同时将提交以下文件:
(1)参选作品的录音母带一份(CD-R形式,MP3或WAVE音频文件格式)
(2)参选作品的歌谱一份(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3)歌词作品(A4纸规格打印,手写歌词稿件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4)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填写、签署的《“歌唱北京”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参选表》原件
(5)按照本办法要求签署的《“歌唱北京”原创歌曲征集活动著作权协议及授权书》原件。
(6)《“歌唱北京”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参选表》、《著作权协议及授权书》(网络下载地址:北京时间“歌唱北京”活动官网;纸质《参选表》、《著作权协议及授权书》领取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4号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一楼邮局)
邮寄作品提交至:中国北京建外大街14号北京人民广播电台音乐广播“歌唱北京”征集组,邮编:100022 咨询电话:010-85011401
网络提交电子邮箱地址:gechangbj@brtn.cn
四、争议及未尽事宜
对本办法及本次活动的《“歌唱北京”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参选表》、《著作权协议及授权书》产生的任何疑义,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征歌组委会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北京广播电视台
2018年2月
征集官网:
http://special.btime.com/35sjtssspqn8o5pimbha6lfu8c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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