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四川音乐学院形象宣传片的通知
为全面展现我校的历史沿革、办学理念定位、教育教学改革、专家学者、人才培养、学科特色、科研成果、校园文化建设和未来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通过生动形象地方式让更多人了解四川音乐学院,现面向全校征集四川音乐学院形象宣传片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个人或集体均可参加。
二、征集和实施时间:
6月5日前将形象宣传片文案和成片小样电子版一并拷贝至党委宣传部(锦江校区香樟园205办公室)。文案文档中应注明姓名(编剧、导演、摄像、主要演员等演职人员)、作品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三、内容要求:
(一)以四川音乐学院的历史文化、学科特色为内涵背景。
(二)以四川音乐学院校园风光、在校师生为主要描述对象;
(三)展示学校的办学理念定位、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科研成果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四)表现四川音乐学院的文化特质和人物故事
四、创作标准
(一)主题健康向上,内容新颖,有较高的艺术性、观赏性;作品必须为原创,视角独特,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富有底蕴和感染力,并根据需要配中文字幕。
(二)文案要求:
1、字数不限,主题及内容表达清楚即可,且应考虑后期拍摄的可行性。
2、文案须包括主要创意或构思,附有拍摄实施方案及分镜头脚本更佳,但不作为必须条件。
(三)表现风格:单片,时长5—10分钟,写实、写意皆可。
五、视频要求
(一)1920X1080及以上分辨率(高清1080P或1080PI),25fps帧率。
(二)采用mov、mpg、avi等格式压制,选择其一提供小样、成片等。
六、奖项设置
对采用的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七、活动申明
(一)主办方对收到的所有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
(二)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有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三)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四)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四川音乐学院党委宣传部:曹力耘,电话:85430128。
党委宣传部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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