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 湘潭面向全球华人征集湘潭旅游主题歌曲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18-10-09截稿日期:2018-11-28
摘要_
湘潭面向全球华人征集湘潭旅游主题歌曲
“湘中灵秀千秋水,天下英雄一郡多”。值此国庆之际,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家乡---湘潭面向全球华人征集湘潭旅游主题歌曲正式启动。
本次活动主办方上海同鼎绘创意设计有限公司负责人孙安平向记者介绍,为进一步提升湘潭旅游品牌形象,推动湘潭全域旅游发展,通过歌曲的形式,打造城市音乐名片,用音乐展现湘潭的人文风貌,展示湘潭的旅游形象,提高湘潭文化软实力和传播力。受湘潭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委托,中国原创音乐家协会指导,上海同鼎绘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主办,龙尊国际传媒承办负责征集旅游主题歌,特向全国发起“人文圣地.大美湘潭”主题歌曲征集及评选活动。
细则如下:
一.征集时间:2018年10月3日8:00 -2018年11月28日17:00。
二.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个人、团体以及院校征集,凡有意参加征集的专业词曲作家和业余词曲作者均可。
三.作品要求:
1.歌词要求反映湘潭优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人文历史,城市发展以及湘潭人民的文明热情。
2.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思想健康,旋律优美,风格新颖,易于传唱,贴近生活, 贴近人心,贴近时代。
3.本次活动征集的词曲必须是未经公开发表的原创音乐作品。
四.征集方式:
1.参选作品歌谱一式两份(歌谱是指歌词与曲谱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2.参选作品以Word、pdf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录音母带一份(格式cd、md、vcd、wav、mp3均可)随作品附寄作者的详细信息。
3.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单独的歌词和曲谱,征集歌曲必须是完整的作品。
4.每位作者或团队最多只能报2首作品。
5.所有应征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评审方式及步骤:
1.本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委会将设立由相关专家媒体代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评选。
2.获奖作品将由活动组委会统一在媒体播出及进行多渠道的推广宣传
六.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10万元及荣誉证书
金奖(1名):奖金5万元及荣誉证书
银奖(2名):每名奖金1万元及荣誉证书
铜奖(3名):每名奖金5000元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5名):每名奖金2000元及荣誉证书
注:1.此奖金为税前收入。
2.参赛团队所获奖金归团队成员共有,团队自行协商分配,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视作品质量情况奖项可适当调整。
七.报送方式:
1.报送作品以指定邮箱发送为准,并在(邮件标题标注:湘潭旅游主题歌曲征集)
《湘潭旅游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寄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艺术区北寺365号中国原创音乐家协会
邮编:100018
八.应征作品权属:
1.词曲作者的作品必须是词曲著作权的拥有者,不得违反著作权有关规定。获奖的歌曲成品,除署名权以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版权,全部归湘潭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无偿使用。湘潭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有权决定入围的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词曲作者和主办方、承办方和支持方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2.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举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奖金将原额追回。
九.知识产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投稿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最终投稿作品均是投稿者原创作品。投稿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最终投稿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品,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投稿作品如果有涉及抄袭、剽窃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害第三方著作权)的情形,均与主办方无关,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完全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提交投稿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本公告中所指的“主办方”系上海同鼎绘创意设计有限公司,本征集活动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同鼎绘创意设计有限公司所有,作品权属归湘潭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所有。
(更多点击:征集歌曲)
本次活动主办方上海同鼎绘创意设计有限公司负责人孙安平向记者介绍,为进一步提升湘潭旅游品牌形象,推动湘潭全域旅游发展,通过歌曲的形式,打造城市音乐名片,用音乐展现湘潭的人文风貌,展示湘潭的旅游形象,提高湘潭文化软实力和传播力。受湘潭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委托,中国原创音乐家协会指导,上海同鼎绘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主办,龙尊国际传媒承办负责征集旅游主题歌,特向全国发起“人文圣地.大美湘潭”主题歌曲征集及评选活动。
细则如下:
一.征集时间:2018年10月3日8:00 -2018年11月28日17:00。
二.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个人、团体以及院校征集,凡有意参加征集的专业词曲作家和业余词曲作者均可。
三.作品要求:
1.歌词要求反映湘潭优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人文历史,城市发展以及湘潭人民的文明热情。
2.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思想健康,旋律优美,风格新颖,易于传唱,贴近生活, 贴近人心,贴近时代。
3.本次活动征集的词曲必须是未经公开发表的原创音乐作品。
四.征集方式:
1.参选作品歌谱一式两份(歌谱是指歌词与曲谱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2.参选作品以Word、pdf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录音母带一份(格式cd、md、vcd、wav、mp3均可)随作品附寄作者的详细信息。
3.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单独的歌词和曲谱,征集歌曲必须是完整的作品。
4.每位作者或团队最多只能报2首作品。
5.所有应征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评审方式及步骤:
1.本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委会将设立由相关专家媒体代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评选。
2.获奖作品将由活动组委会统一在媒体播出及进行多渠道的推广宣传
六.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10万元及荣誉证书
金奖(1名):奖金5万元及荣誉证书
银奖(2名):每名奖金1万元及荣誉证书
铜奖(3名):每名奖金5000元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5名):每名奖金2000元及荣誉证书
注:1.此奖金为税前收入。
2.参赛团队所获奖金归团队成员共有,团队自行协商分配,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视作品质量情况奖项可适当调整。
七.报送方式:
1.报送作品以指定邮箱发送为准,并在(邮件标题标注:湘潭旅游主题歌曲征集)
《湘潭旅游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寄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艺术区北寺365号中国原创音乐家协会
邮编:100018
八.应征作品权属:
1.词曲作者的作品必须是词曲著作权的拥有者,不得违反著作权有关规定。获奖的歌曲成品,除署名权以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版权,全部归湘潭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无偿使用。湘潭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有权决定入围的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词曲作者和主办方、承办方和支持方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2.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举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奖金将原额追回。
九.知识产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投稿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最终投稿作品均是投稿者原创作品。投稿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最终投稿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品,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投稿作品如果有涉及抄袭、剽窃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害第三方著作权)的情形,均与主办方无关,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完全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提交投稿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本公告中所指的“主办方”系上海同鼎绘创意设计有限公司,本征集活动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同鼎绘创意设计有限公司所有,作品权属归湘潭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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