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元 关于公开征集广西离退休干部“多彩金秋”文化活动主题曲的启事
为进一步扩大广西离退休干部“多彩金秋”文化活动品牌的影响力、感染力和渗透力,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文化建设,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以下简称“主办单位”)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多彩金秋”主题曲征集活动。
一、品牌概况
2013年以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以“坚定文化自信,讲好广西故事”为理念,以“多彩金秋”文化活动为平台,积极培育离退休干部特色文化,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多彩金秋”是广西全区性离退休干部文化活动,每年重阳节前后举行,历时一个月,全区每年参与活动的离退休干部达20多万人次,是全区离退休干部展示自我的大舞台。“多彩金秋”文化活动包含文化艺术展演、书画摄影作品展示、体育健身交流三大类内容,开展有文艺汇演、山歌会、戏曲展演、书画摄影展以及乒乓球、门球、棋牌、太极拳(剑)交流展示等丰富多彩、老同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如今,已成功举办七届的“多彩金秋”文化活动已成为广西全区离退休干部每年翘首以盼的盛大节日,老干部文化品牌已形成。
二、征集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反映“多彩金秋”文化活动的品牌内涵,充分体现广西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激情和追求,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富有特色。
(二)作品要词曲完整,个人或团体创作均可。作品风格、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对唱、合唱均可,时长以3—5分钟为宜,要求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歌词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三)作品可以“多彩金秋”为歌名,也可自行起名。
(四)作品使用五线谱或简谱均可,需提供录音小样,附简要创作说明,利于评委对作品的理解。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四、评选方式和奖励办法
(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网络上公布,接受监督。
(二)本次活动设3个入选作品,并从中评选确定1首为主题歌曲。给予主题歌曲作者总金额20000元报酬(税前),其余2个入选作品每个给予作者总金额5000元报酬(税前)。如应征作品未达到规定要求,以上名额均可空缺;如优秀作品较多,可以适当增加入选作品数量。以上金额含(个人)所得税,实发金额以主办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后为准,主办单位不再承担由于报酬之外及其他原因所产生的任何税项和费用。
五、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以“多彩金秋主题曲+作者名称”为标题发送至gxlgwhjs@126.com。同时,请以附件的形式附word版歌词及录音小样等文件。来稿须注明投稿机构名称或个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以及作品创意说明等信息。联系方式:0771-2802211,0771-2811974。
六、特别声明
(一)投稿人须保证应征作品为原创,杜绝抄袭、雷同,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因应征作品引起的任何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争议、纠纷及赔偿责任等,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主办单位如因此遭受到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罚金、诉讼费、律师费等),均有权向投稿人追偿。
(二)应征作品中,入选作品将被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应征作品一经评为入选作品,即视为已被主办单位采用,主办单位即刻拥有入选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全部知识产权及一切相关衍生权利,主办单位除按照约定的方式对入选作品作者支付报酬外,无须再另付任何其他费用。
(三)若入选作品涉及侵权,已发的报酬予以追回。
(四)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投稿人应自行负担与本次征集相关的创作费、制作费。因其他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即视为同意本启事内容。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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