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9-04 浏览: 次 关于选用太湖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LOGO标志的公示 通过公开征集,太湖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共收到征集作品37份,为能更好融合县域特色,经原创作者同意,决定采用5号作品并进行适当修改、设计,现将原创作品及定稿作品公示如下: 5号原创作品: 公示期自2022年9月2日至9月4日。公示期内如发现作品涉及侵权、抄袭、借用等有关作品知识产权问题,请及时与太湖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56-4162988。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太湖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其作品知识产权。 太湖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