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标识(LOGO)有奖征集
鄂尔多斯市爱国拥军促进会由热爱鄂尔多斯市爱国拥军工作的企业和个人自愿组成,是经市民政局核准登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管,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广泛动员、联合鄂尔多斯市社会各界拥军力量,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搭建政府与社会、军队与地方、个人与组织合作平台,进行有益于爱国拥军的相关工作和实践,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为鄂尔多斯市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更好展现促进会的形象和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鄂尔多斯市爱国拥军促进会LOGO设计方案。
一、征集内容
鄂尔多斯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标识(logo)
二、主办方
鄂尔多斯市爱国拥军促进会筹备领导小组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四、征集要求
1.体现促进会宗旨,紧扣促进会精神及核心理念,并标注“鄂尔多斯市爱国拥军促进会”;
2.要求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同时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具有良好的视觉识别性;
3.应征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符合商标注册及所有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并确保任何第三方不会因知识产权等权利向征集人主张权利;
4.设计图稿为彩色稿,并提供200字左右的标识创意文字说明,整体设计应具有良好的普适性和延展性,有利于多种材质、工艺的制作,有利于通过不同的媒介传播;
5.文件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G格式和设计原图(AI、PSD格式);
6.应征者须另附个人或团体资料(包括参与者的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所需注明的其他事项);
7.每人或每个团体只限投稿一个作品。
五、征集时间
6月21日至7月1日
六、投稿方式
(一)应征者对所投的作品,均需填写“鄂尔多斯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标识(LOGO)设计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鄂尔多斯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标识征集应征人员承诺书”(见附件2)各一份,并手写签字。
扫描二维码下载
(二)应征者需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稿件。来稿需标注“鄂尔多斯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标识(LOGO)”字样。投稿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如出现相同作品,以最先投稿的时间为准。
投稿邮箱:eedsagyjcjh@163.com
联系电话:18148357266
联 系 人:马志强
七、奖项与奖金设置
本会最终将评选出1个最佳作品作为鄂尔多斯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标识(LOGO)的图文标识,设计者将获得奖金3000元(含税)。得奖者须凭发票领取奖金。(若无满意作品最佳作品奖项将予以取消。)
八、征集内容
1.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属于公开作品。
2.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所有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征集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3.应征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设计者自理。
4.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入选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设计者不得再在其它地方使用。对于入选的作品,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鄂尔多斯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有权决定其使用的时间、场合和方式等,作者不得干预阻挠,作者不得主张因该作品的使用而产生其他费用或利益。
5.设计作品被最终采用的,作者须无条件向鄂尔多斯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提交所有与该设计相关的资料,除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之外,其他所有知识产权均归鄂尔多斯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6.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作品无论入选与否,投稿不予退还。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应征者一旦投稿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文所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