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标识(LOGO)征集公告
为积极推进怒江州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塑造有内涵、有特色、有辨识度的形象,引导人们关注新时代文明实践,进一步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怒江州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怒江州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8月5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和团体均可参加
四、设计要求
(一)主题突出
设计作品要寓意深刻、内涵丰富,积极融入怒江元素,具有怒江特色,能充分体现怒江州新时代文明实践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尚,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领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总体工作思路。
(二)构图新颖、易于识别
LOGO形式为平面彩色,包括标识、字体、颜色、组合等。构思创意新颖,设计辨识度高,构图简洁大方,易于识别和记忆,易于传播,方便运用,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三)适用性强
图案要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五、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每人不超过两件,应征作品应同时提交彩色纸质图稿、电子稿(JPG格式,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及详细的创意设计说明。
2.应征作品需提供完整的、可用的矢量图源文件稿(文件后缀名格式为AI、CDR )。
3.上报方式。作品投稿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邮箱:njzwmb@163.com。投稿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怒江州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标识+设计者姓名或组织名称”,同时填写《怒江州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准备创意说明,所有材料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
应征对象还需填写纸质版《报名表》和《承诺书》,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 州级行政中心A349室 和继玲(收),邮编673199,联系电话:13988600128。来稿请注明“怒江州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标识(LOGO)征集”字样。
六、版权声明
(一)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其作品本身及任何主体特征构成元素,未以任何形式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未侵犯他人版权。如发生参选作品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主办方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选权,取消已获得的奖项和荣誉;同时,获奖者应退回已收取的奖金并赔偿由此给主办方带来的全部损失。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二)被采用的设计作品,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归怒江州委宣传部、怒江州文明办所有,未经主办方同意,应征者不得自行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以复制、模仿、展示和发布等方式使用,否则,全部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怒江州委宣传部、怒江州文明办所有。
七、评选方式及稿酬
(一)怒江州委宣传部、怒江州文明办将会同有关方面组成评委会,对征集到的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最终正式确认采纳后进行公布。
(二)最终选定为标识的作品即付稿酬10000元。
八、特别说明
(一)应征者应按本公告规定要求提交应征作品、《报名表》和《承诺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材料或其中任何一份材料不符合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二)《报名表》和《承诺书》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意设计人员不止一人的,所有人员必须共同签署《承诺书》。请应征者在《报名表》中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号码和电子邮件等信息,以便后续联系。
(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征稿结果公布后,未入选的作品主办方可自行封存处理。
中共怒江州委宣传部
怒江州文明办
2020年7月5日
附件1:
作品编号:
怒江州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标识(LOGO)
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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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诺:我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怒江州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标识(LOGO)征集公告》,并保证所填事项属实。 签名(手写):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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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作品编号由主办方填写; 2、如果应征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由应征者的监护人在签名栏附签; 3、如果应征者为机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
附件2
怒江州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标识(LOGO)征集应征人员承诺书
中共怒江州委宣传部、怒江州文明办(主办方):
承诺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怒江州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标识(LOGO)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谨向主办方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保证本人为参加怒江州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标识(LOGO)征集启事应征作品(以下简称“应征作品”)的设计人员,对应征作品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不存在抄袭、仿冒其他作品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二、承诺人保证,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除署名权外)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标识的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承诺人必须根据怒江州委宣传部、怒江州文明办提出的修改意见完成作品的深化设计,并形成最终方案,中途不得无故退出。承诺人除征集启事中列明的奖励酬金之外,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方式向怒江州委宣传部、怒江州文明办提出任何其它要求或补偿。
三、如因承诺人违反本承诺,致使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四、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姓名或机构名称:
证件类型及号码:
承诺人签字(手写)(盖章):
年 月 日
来源:文明怒江
编辑:杨杰
审核:余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