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普兰店区农产品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的公告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22-07-12截稿日期:2022-08-15
摘要_
征集普兰店区农产品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的公告
一、征集内容
二、征集时间
三、征集要求
(二)形象标识(LOGO)体现广泛应用性。作品应用性强,便于放大缩小,可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纪念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三)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悉。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四)标志(LOGO)设计稿应附有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300字以内)。作品均按A4纸规格设计,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色彩鲜明,兼顾黑白图案效果。标志(LOGO)图案面积不小于125px x125px,格式为JPG,分辨率600*600dpi以上。
四、投稿方式
(二)电子版:请投稿人在寄送纸质的同时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版至232445212@qq.com 邮箱,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 设计方案征集”,邮件主题填写为“普兰店区农产品形象标识LOGO有奖征集”。
(三)请投稿人在纸质版和电子版中均注明设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若是行政机关和企事业以单位形式参选,请在《在普兰店区农产品形象标识(LOGO)有奖征集活动参选表》中投稿机构代表人一栏法人签字后盖章。
五、评选办法
(二)如存在征集作品数量、质量等问题,活动主办方拥有是否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以及“采用奖”、“入围奖”等奖项空缺的决定权。
六、奖励办法
(二)对最终采用成为普兰店区农产品形象标识的方案,再奖励人民币20000元;若没有方案被最终采纳的,该奖项自动取消。所有获奖作品均由征集活动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
(三)此次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由获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交纳税金。
七、其他
(二)本次获奖作品视为活动主办方委托创作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应征人除《征集公告》获相应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届时将由获奖者向活动主办方作出书面承诺,签署承诺书。
(三)对获奖作品,活动组织方拥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力。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
(五)所有参选稿件由活动主办方负责收藏,不予退稿,请应征者自备底稿。因投递造成作品丢失、损毁,活动主办方概不负责。
(六)应征作品如有雷同,以先投稿者优先。
(七)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活动咨询电话: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0411-83112117 15104116646。
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1日
美编:孟令伟
编辑:于悦夏
主编:赵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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