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清廉江华”LOGO
为进一步推进江华廉洁文化建设,打造具有江华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助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清廉江华”文化标识设计图案。
一、主办单位
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二、征集时间
2022年9月15日起至9月30日
三、征集要求
1.突出江华红色廉文化底蕴,围绕“清廉江华,廉润瑶都”,彰显江华瑶族特色廉洁文化元素。
2.作品要求创意新颖、结构简洁、色彩鲜明、内涵深刻,凸显江华特色,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便于推广应用、印刷和实物制作。
3.可提供书面设计图或电子设计图,标识设计尺寸为120mm×120mm,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送达的作品要求A4纸彩稿。
4.参选作品要求附上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每幅参选作品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四、评选流程
1.作品初审。征集截止后,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审,形成初审入围名单。
2.公示投票。入围作品将在“江华发布”“瑶都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并进行投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评选公布。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优秀作品,并将作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4.宣传发布。主办单位将入围作品和最终获选作品通过一定的媒介形式进行宣传发布。
应征入围作品评出三类奖项。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7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六、有关说明
1.所有投稿作品要求原创,不得抄袭他人,因抄袭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2.作品一经采用,其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5.作品如有雷同,以主办方收到的第一件投稿为有效投稿。
6.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纸质文件:纸质作品用A4彩色打印两份。邮寄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地址:沱江镇春晓路80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邮编:425500。信封右上角请注明“‘清廉江华’文化标识参选作品”字样。
电子文件:电子作品采用JPG格式,发送到邮箱:jhjwxcb@163.com,联系电话:0746-2323020,邮件标题:“清廉江华”文化标识参选作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征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