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柴桑区城市形象LOGO、宣传口号及城市之歌的公告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22-10-08截稿日期:2022-11-08
摘要_
征集柴桑区城市形象LOGO、宣传口号及城市之歌的公告
柴桑区历史悠久,人文厚重。为厚植柴桑城市精神、彰显柴桑城市品格,提升柴桑城市形象,进一步增强柴桑城市吸引力、影响力,激发柴桑区高质量发展的动能与活力。九江市柴桑区“文旅旺区”指挥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柴桑区城市形象LOGO设计方案、宣传口号和城市之歌创作。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柴桑区城市形象LOGO
1.聚焦“千年柴桑、贤母之乡、岳飞驻地、渊明故里”形象定位设计,能直观反映柴桑区发展、柴桑地域特色和丰富的人文历史文化内涵。形象生动,寓意深刻、特色鲜明、设计新颖,具有独创性、艺术性和视觉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社会主流价值,充分展现柴桑城市新形象。
2.标识构图要结合柴桑区区情以抽象符号与具体形象相结合,明显区别于其他同类城市形象的标识标志,图形符号应用性强,简约、醒目,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色彩鲜明大方,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感和整体美感。
3.作品应充分考虑应用场景,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城市建筑墙面、展会展览、路牌标识、画册信纸、个人名片等各种载体上运用。要具有延展性、可变性、可塑性、可创性,具有演绎成动态、立体、渐变、交互、数字化变换等多元的可能,同时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网络媒介、户外广告、公共场所的传播和再创作。
4.作品电子图稿、设计说明和登记表统一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设计创意理念说明文字需存储为Word文档;图案像素色彩模式为RGB色,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保证图片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仍能正常使用;设计者需保留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作品入选后提供给征集方。
(二)柴桑区宣传口号
1.弘扬时代精神,注重内涵,格调健康,积极向上,彰显柴桑形象和柴桑精神,展现柴桑历史底蕴、文化精髓、人文风貌,凸显柴桑特色。
2.高度概括柴桑城市气质,凝练通俗,内涵丰富,朗朗上口,有较强的震撼力和感召力,主题鲜明,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3.文字精炼,应征作品字数限定在12字以内,同时提供2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阐述清楚创作理念、宣传语具体含义(或寓意)。
(三)柴桑区城市之歌
1.应征歌曲要求围绕柴桑区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主题,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人民放歌、为时代立传。
2.作品要求词意简洁,情感充实,内容丰富,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具有生动的地域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
3.作品要求为新创作且未发表过的原创,形式、体裁、风格不限,独唱、重唱、合唱等均可。
4.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5分钟,要求旋律优美,通俗流畅,朗朗上口,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便于群众传唱。
5.作品要音频小样(mp3格式演唱音频),要附曲谱(简谱或五线谱均可,jpg图片格式,并确保打印A4纸大小图像清晰)、作品介绍及词、曲作者和演唱者简介。
面向全社会征集,国内外关心、支持九江市柴桑区发展的社会人士均可,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1.参与者应填写《九江市柴桑区城市形象(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九江市柴桑区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登记表》、《九江市柴桑区城市之歌征集活动登记表》。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填写完毕后,连同作品一起提交指定电子邮箱。
2.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图片,邮件标题为“九江市柴桑区城市形象LOGO、宣传口号、城市之歌应征作品”。
3.所有来稿请在作品word文档后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本次评选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作品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参评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已有的宣传口号(渊明故里,贤母圣地;古韵柴桑,渊明故里;田园柴桑,梦里桃园等)和形象标识不参与此次评比。入围、入选的标识(LOGO)设计方案、宣传口号和歌曲将通过柴桑发布、柴桑文旅等媒介进行公布。
1.初评阶段(11月下旬)。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计汇总,初评遴选出柴桑城市形象(LOGO)、宣传口号、城市之歌入围作品。
2.公众投票阶段(12月上旬)。初评结束后,将入围作品在“柴桑发布”、“柴桑文旅”微信公众号平台对外公布,并进行为期10日的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专家评审入选作品的参考依据。
3.专家评审阶段(12月下旬)。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专业评审,提出建议名单,经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柴桑城市形象(LOGO)、宣传口号、城市之歌入选作品。
采用奖:1条,奖金10000元/条、纪念证书一本。
采用奖:1首,奖金30000元/首、纪念证书一本。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
(二)单个作品作者人数不限,多人合作视为团体策划、创意和设计。宣传口号投稿数量每个人或团体限投3条以内。
(三)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利;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奖励并依法追回所发奖金。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四)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五)征集作品入选后,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所有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修改、展示、宣传、应用的权利。入选团体、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六)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则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征集作品。
(七)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九江市柴桑区城市形象(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
附件2:《九江市柴桑区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登记表》
附件3:《九江市柴桑区城市之歌征集活动登记表》
九江市柴桑区“文旅旺区”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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