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 Logo及口号
日前,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团省委等2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福建省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的意见》,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此次试点工作中,涵江区被确定为省级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
试点期间,将围绕涵江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涵江更有为,实现青年发展与涵江发展的双向奔赴。
锵锵锵!现在,
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
Logo与口号征集来啦!
欢迎各位达人
脑洞打开,
踊跃投稿!
为增强涵江区建设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的氛围感和辨识度,面向全社会征集涵江区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Logo及口号,设计师、设计团队、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等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涵江区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
Logo及口号
共青团涵江区委
2023年2月14日—3月8日
面向全社会征集,设计师、设计团队、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等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一)Logo要求
1.投稿作品需反映涵江区地域文化特色、青年发展特点、元素丰富美观、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2.投稿作品应具有实用性,适合青年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和场所使用;
3.投稿作品需附带2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含义,末尾落款姓名、所属机构、所在地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4.投稿作品应为电子版,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 JPG或tif格式,图片被采用后,应提供图片源文件;
5.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如若发现取消参选资格。
(二)口号要求
1.投稿作品需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内容丰富,能够突显出“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及“涵江”的特色;
2.宣传口号要简洁明快、通顺流畅、富有感染力,传播正能量,适用于各大媒体平台宣传、推广;
3.每条口号不少于6字,不超过16字,末尾落款姓名、所属机构、所在地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4.口号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若发现取消参选资格;如宣传广告语出现重复情况,以最先收到的邮件日期为准。
LOGO奖项
优秀奖:3000元(1人)
入围奖:400元(5人)
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精美伴手礼
口号奖项
优秀奖:1000元(1人)
入围奖:200元(5人)
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精美伴手礼
1.投稿人将自己的作品于2023年3月8日之前发送到电子邮箱:601243666@qq.com;
2.标题务必注明:涵江区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LOGO或口号+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1.所有应征作品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评选结果将于今年4月中旬公布。采纳的设计作品如需修改和进一步合作,敬请作者配合。
2.所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3.选中作品视为接受组织单位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可自行选取使用,有权自行对其需要完善之处进行修改,并在相关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主办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再向作者支付任何费用。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涵江区委所有。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8059525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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