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法治秦皇岛”Logo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秦皇岛建设,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全民知晓率,中共秦皇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秦皇岛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各界有奖征集“法治秦皇岛”Logo,作为秦皇岛法治建设的象征和标识长期使用。
一、征集时间及范围
1.征集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26日
2.征集范围:单位和个人均可投稿
二、作品要求
1.展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法治建设内涵,寓意深刻,充分运用秦皇岛地方元素,展现秦皇岛文化底蕴,符合时代气息。
2.设计新颖、醒目、大方,构思精巧,创意独特,易懂、易记、易识别,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经典的直观整体美感,适用于宣传产品、雕刻雕塑、铭牌、平面和网络媒体等多种载体和环境。
3.投稿作品均需附设计图样及创意说明(500字以内,说明设计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等),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像素应在1000*1000以上,分辨率至少为300dpi。
4.投稿作品被选用后,参选者需提供Logo源文件和VI(在各种载体和环境的使用方案)设计一套,如有特殊字体需告知。
三、投稿方式
1.投稿者须将设计作品及《“法治秦皇岛”LOGO有奖征集登记表》,打包压缩后发送至qhdswfzb@163.com邮箱,主题注明“法治秦皇岛Logo参赛作品”。联系人:赵泽辉;联系电话:7078165。
2.投稿时间以邮箱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四、评选办法
征集结束后,由市委依法治市办邀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对征集到的参选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秦皇岛日报》和市政府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包含知识产权转让费);二等奖2名,各奖500元;三等奖5名,各奖300元。各奖项均予颁发证书。
六、相关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经发表,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投稿涉及侵权纠纷,由此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概由投稿人自负,与主办方无关;给主办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投稿人向主办方承担法律责任。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自支付奖金之日起,获奖作品的著作权项下的全部权利属于主办方,主办方对该作品拥有完全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完全使用权、排他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等。
3.因延误、丢失、误寄等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应征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应征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6.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7.投稿者投稿即表明认同本公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