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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溪镇域形象宣传口号、标识征集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23-10-07截稿日期:2023-10-31
摘要_ 梨溪镇域形象宣传口号、标识征集

中秋遇国庆梨溪镇邀您共建美丽幸福梨溪宣传口号、标识征集活动

情寄月圆时刻,恰值华诞重逢。拳拳赤子心,悠悠桑梓情,值此双佳节来临之际,梨溪镇党委、政府谨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节日问候和祝福!为更好提升广大群众、党员干部、乡贤的参与度,形成党群同心、全民参与、共话发展的浓厚氛围,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共建美丽幸福梨溪宣传口号、标识活动。

 

一、征集内容

征集梨溪镇域形象宣传口号、标识,内容需突出表现梨溪镇特色,具有代表性。

 

二、征集时间及对象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宣传口号、标识,不限地域、不限对象,鼓励单位、组织及乡贤踊跃参与。

三、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思想性和艺术相统一。

2.宣传口号要紧密结合梨溪镇自然资源禀赋、历史人文、优势产业等地域特色,主题突出、新颖独特,用语精炼、寓意深刻,文字简洁、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和正能量,字数控制在10-20字内。标识(Logo)能很好地诠释内涵,图案需清晰流畅,可设计标新立异的标志,并赋予其跟梨溪镇有关的含义,便于在多元化媒体渠道和公众场合进行宣传推介。

3.每位投稿者可提供多条宣传口号,多张标识。应征标语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内容。不得抄袭、沿用、仿冒国内外相关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征集宣传口号、标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侵犯知识产权所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负责。

4.主办方拥有入围宣传口号、标识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有权对入选标语进行修改、组合和使用。宣传口号、标识一经采用,将广泛用于宣传横幅、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各种载体和场合。投稿人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否则构成侵权,主办方保留依法追究投稿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征集方式

所有应征作品请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806404207@qq.com,邮件标题注明“共建美丽幸福梨溪宣传口号、标识征集活动”,投稿电子邮件是否接收,以回复确认为准;投稿人提交作品时请在邮件正文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方式等个人资料。线下可自行将应征作品递交至梨溪镇党政办公室。(如果您没有邮箱,可以将宣传口号、标识发给村干部,由村干部统一发送给我们)

活动联系人:小陈15779107411。

 

    五、评选程序和奖项设置

(一)主办单位将按照初评、复评、投票、公示等程序,确定获奖作品。

(二)获奖作品设立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人;

二等奖2名,奖金800元/人;

三等奖3名,奖金600元/人。

(三)评选结果将通过“宜黄之窗”微信公众号公布。 

中共梨溪镇委员会梨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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