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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谷区中药材产业区域公用品牌LOGO、名称、宣传语征集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23-10-07截稿日期:2023-10-15
摘要_ 太谷区中药材产业区域公用品牌LOGO、名称、宣传语征集

太谷区中药材产业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征集活动

   为充分展示太谷区中药材产业乡村e镇区域公用品牌形象,凸显太谷区特色,打造太谷区中药材、药食同源以及农特优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文化,进一步提升太谷区域品牌知名度。根据太谷区中药材产业乡村e镇发展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太谷区中药材产业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希望社会各界能人志士踊跃参与,共同助力太谷区经济发展,具体内容及要求公告如下:

目录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太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山西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征集时间

   从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止,报送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征集内容

   征集以太谷区中药材、药食同源农特优产品为主要内容的区域公用品牌LOGO、名称、宣传语,征集内容以套为单位,包含3-4字名称、LOGO、宣传语及其内涵,以下统称为“应征作品”。

  四、征稿对象

   社会各界均可投稿。

  五、征集要求

   1. 应征作品须紧扣“太谷区域公共品牌”主题,融入太谷区中药材、药食同源农特优产品产业特色,着力凸显产品产业优势,具有独特性、创新性、时代感和艺术性。

   2. 应征作品要求朗朗上口、意义深刻、具备丰富创意性、能够清晰阐明品牌系列内涵,具有记忆点和传播性,适用于各平台多媒体推广。

   3. 应征作品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印刷、雕塑以及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表现形式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数字媒体的传播和再创造。

   4. 应征作品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且可以通过商标注册,须体现地域,不能直接出现地域名“太谷”二字。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未曾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应征者保证设计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6. 图片为JPG格式、RGB色彩模式、A4大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大小为3M-8M,作品应包括LOGO、名称、宣传语、设计理念说明(300字内)等。

  六、征集办法

   1. 应征者自行下载《太谷区中药材产业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征集报名表》(附件1)、《太谷区中药材产业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征集应征承诺书》(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表格、文字说明等电子版发送至主办方邮箱。

   2. 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公用品牌名称、LOGO+作者(机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压缩到一个文件包内,发送至主办方邮箱。

   3. 咨询电话:1523547137(微信同号)

     主办方邮箱:1913221577@qq.com。

   4. 以上投稿方式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唯一投稿渠道,其它方式投稿无效

 七、评选流程

1. 评选机构

   太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

2. 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 评选方式

(1) 本次征集作品达到10件(含)以上的,由评审组对全部投稿作品进行初审,初审出5个设计方案并公告,公告时间为3天(下同)。公告后,由评审组从5件入围作品中选定1件作为获奖作品,并公告。

(2) 投稿作品少于10件的,由评审组对全部投稿作品进行综合评议,如有符合征集要求的,直接选定1件作为获奖作品,并公告。

   如作品获奖,主办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作者。

4. 评选公告

   获奖作品于2023年10月25日前在政府官网、晋中市太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太谷中药材乡村e镇”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进行公示。

  八、奖项设置

   一经选中并申请注册成功可获得奖金1000元,待该获奖作品成功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后支付。(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九、活动规则

   1.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创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作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2. 活动截止后,视为无效投稿,无权参与评选。投稿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3. 应征作品不得剽窃、转载等,一经发现抄袭、立刻取消参赛资格。

   4. 本次活动获奖作品(名称、LOGO、宣传语及其内涵)的商标权、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翻译权、改编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等)自主办单位评选成为获奖作品后均归主办单位独家享有,应征者不再享有该作品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进行二次使用或者出售,否则应对主办单位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应征者须配合主办单位签订与该作品有关的权属转移或声明文件并配合主办单位办理相关知识产权申报手续。

   5. 主办单位享有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的权利,主办单位综合评审组意见,获奖作品如需修改,应征者应配合主办单位的要求进行修改。

   6. 因主办单位使用应征作品导致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或其他法律纠纷,应征者对此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失的由应征者承担,如已发放奖金将全额追回。

   7.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规定及要求。

 

 

太谷区区域公共品牌征集活动-报名表、承诺书.doc

晋中市太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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