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文旅宣传口号、文旅形象标识(LOGO)和文旅吉祥物征集
为提升梧州市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增强梧州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助推梧州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西江生态旅游带龙头城市和岭南文化名城,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梧州文旅宣传口号、文旅形象标识(LOGO)和文旅吉祥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主办方)
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二、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均可投稿参加。
三、征集内容
(一)梧州文旅宣传口号
(二)梧州文旅形象标识(LOGO)
(三)梧州文旅吉祥物
四、征集时间及评定时间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18:00
(二)评定时间:2024年7月
五、征集要求
(一)梧州文旅宣传口号
1.结合梧州文旅特点和地域特色,文旅宣传口号需具有时代气息,语言简洁文字优美,富有感召力,易于识别、记忆和传播。
2.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创意独特,充分体现梧州文旅的基本内涵、资源优势、产品特征和文化精髓,彰显梧州文化旅游魅力。
3.原则上每条字数不超过12个字。
4.拟定的文旅宣传口号应附不超过150字的创意说明。
(二)梧州文旅形象标识(LOGO)
1.深入挖掘“梧州文旅”形象符号,将梧州文旅元素(包含但不限于历史文化、自然风光、人文魅力及城市精神等)融入LOGO设计中,准确反映梧州文旅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
2.设计内容寓意深刻、内涵积极,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与象征意义;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图形美观大方、特点鲜明;标识构图完整、形式新颖独特。
3.简洁明了、易于识别和记忆,方便在各种媒介、载体及文创产品上应用。
4.设计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并将其编排在同一版面。
5.设计稿应附有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形式与含义等。
6.提交作品应为JPG格式,尺寸为A3纸张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如果作品获采用,应征者须提供ai格式文件。
(三)梧州文旅吉祥物
1.提炼一个或一组(两个或两个以上)极具亲和力与吸引力,并能体现梧州文旅特色的吉祥物。
2.吉祥物应是活泼可爱的卡通形象,具有鲜明性格、时尚度和拟人化特征,创意鲜活、寓意深刻,构图新颖、色彩明快,亲切友善,能够体现梧州文旅形象。
3.具有商业开发和适合再创作的特点,可广泛适用于特许商品、二维动画、三维动画等领域。
4.吉祥物的名称为中文名称,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5.吉祥物设计应附不超过2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等。
6.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尺寸为A3纸张大小,分辨率300dpi(像素/英寸)。如果作品获采用,应征者须提供ai格式文件。
六、投稿要求
(一)报送要件
1.梧州文旅宣传口号
(1)文旅宣传口号内容
(2)《梧州文旅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
(3)《著作权确认书》(见附件4)
2.梧州文旅形象标识(LOGO)
(1)文旅形象标识(LOGO)A3尺寸JPG格式图片
(2)《梧州文旅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
(3)《著作权确认书》(见附件4)
3.梧州文旅吉祥物
(1)文旅吉祥物A3尺寸JPG格式图片
(2)《梧州文旅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3)
(3)《著作权确认书》(见附件4)
注:《报名表》和《著作权确认书》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如应征者为集体应征者,所有应征者必须共同签署。应征作品、《报名表》和《著作权确认书》等3项为一套完整的应征材料,如缺少上述其中任何一份文件,应征作品均被视为无效作品,不能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评选。同一位应征者可以投稿多项征集内容,但每项征集内容都须提交一套完整的应征材料。应征材料需同时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和PDF扫描版。
(二)报送方式
1.应征材料只接受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送达方式。
2.应征材料须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题目统一为:梧州文旅宣传口号、文旅形象标识(LOGO)和文旅吉祥物征集作品-应征者姓名/机构名称-联系电话。应征者需妥善保管原件。
(三)截止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18时整。超过上述时间,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报送地址
电子邮箱:wzwl6021710@163.com
咨询电话:0774—6021710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征集期间,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作品或材料,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前更正或补齐。
七、征集程序及奖金
(一)征集程序
1.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采用结果揭晓后,主办方将适时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作品信息。
2.主办方拥有决定梧州文旅宣传口号、文旅形象标识(LOGO)和文旅吉祥物的最终权利。
(二)活动奖项设置及奖励
1.梧州文旅宣传口号奖项设置:最终评选采用1个梧州文旅宣传口号作品,奖励人民币1万元。
2.梧州文旅形象标识(LOGO)奖项设置:最终评选采用1个梧州文旅形象标识(LOGO)作品,奖励人民币5万元。
3.梧州文旅吉祥物奖项设置:最终评选采用1个梧州文旅吉祥物作品,奖励人民币5万元。
(三)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四)主办方将向获奖者颁发由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署名的获奖证书。
(五)获奖作品由机构创作或集体创作的,奖金由获奖团队内部自行分配。
(六)主办方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获奖者不止一人的,主办方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应征者姓名/机构名称”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八、征集声明
(一)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须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公序良俗以及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的内容。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性设计,并且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设计作品不得投稿。
(三)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应征者受主办方委托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并同意该知识产权条款。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独家拥有获奖作品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等权利在内的完整著作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文创产品、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改编、使用获奖作品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未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应征者所有。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四)如应征作品获采用,获奖者应无条件配合主办方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完善,以达到主办方实际工作需求,主办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如获奖者拒绝配合此项工作,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另行增补应征作品评奖。未公布获奖作品期间,不能将应征作品用作其他途径(法律规定除外)。
(五)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同一应征者提交征集作品总数应≤3个(条),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如有应征作品内容相同,以首位应征者投稿为准(以邮箱接收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六)如应征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主办方聘请专家所成立的评审组对应征作品的评选结果为本次征集活动奖项评选的最终结论,该评选结果不接受异议和复议要求。
(七)凡向本次征集活动投稿的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八)本活动解释权归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所有。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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