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检察院“青绿山水”描绘者检察公益诉讼品牌LOGO征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兰州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创建了“青绿山水”描绘者检察公益诉讼品牌,以品牌创建引领检察业务,更好的服务兰州新区绿色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该品牌LOGO。
一、征集时间及范围
(一)征集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6日止。
(二)征集范围:团体和个人均可投稿。
二、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应聚焦“青绿山水”描绘者检察公益诉讼品牌意义及定位。青绿山水”描绘者检察公益诉讼品牌的打造既致力于向社会公众展示青绿山水的意蕴之美,体现出青绿山水所蕴含的“人与自然和谐相生”的永续发展理念,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是以能动的检察履职呈现山水人文的看点、亮点、特点,描绘检察形象、讲好检察故事的强大引擎,是以独特的生态检察之笔描绘现代青绿山水画卷的深刻情怀。
(二)应征作品应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具有时代感、艺术感特点和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辨识度高,应用性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传播应用。
(三)应征作品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
三、评选程序和奖励办法
(一)评选程序。主办方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符合要求的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3件入围作品,并指导候选作品作者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在此基础上,由评委会审议并最终确定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青绿山水”描绘者公益诉讼品牌LOGO。
(二)奖励办法。在3件入围作品中,设一等奖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作品2件,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作品3件,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证书。最终确定的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一等奖“青绿山水”描绘者公益诉讼品牌LOGO将在各类平台发布推广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设计方案发生法律纠纷,由投稿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主办方和投稿人系委托合同关系。入围作品设计者须承诺其作品的知识产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均被视为认可本约定。主办方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入围作品进行各种形式宣传及衍生产品制作的权利,不再另付报酬,并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三)投稿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应征作品的电子版文件及纸质文稿,另附纸张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应征作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846150337@qq.com,纸质文件信封上注明“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青绿山水’描绘者公益诉讼品牌LOGO征集作品”字样,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牡丹江街2036号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邮编:730300,电话:0931-5162133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