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民俗艺术季logo、吉祥物、宣传语征集公告
为营造浓郁的艺术季氛围,持续提升艺术季品牌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充分展现“深圳对话世界”的国际视野,开展丰富多元的民俗艺术交流,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热情,努力把艺术季打造成国际文化交流盛会,艺术季组委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大赛LOGO、吉祥物及宣传语,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目的
二|征集内容
深圳国际民俗艺术季“活动宣传语”
深圳国际民俗艺术季“活动吉祥物”
三|征集时间
四|征集范围
五|设计要求
2. 设计作品场景化应用设计延展应兼具充足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在任何颜色、材质、大小、平面或立体、静态或动态的载体中体现时,均不影响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适合传统媒体及新媒体传播、推广的要求,在实际应用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3. 参选作品应为彩色效果图,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G/PNG/JPEG,色彩模式设置为RGB,同时提交Photoshop/AI等设计文件,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入选后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及所用字体(如AI、PSD格式文件)。同时提交Logo创意说明文档。请勿在图片内添加任何与表达内容无关的文字,包括署名。
3. 作品应包含中英文名称,名称得体、朗朗上口,同时须提供清晰的作品效果图及简要的设计创意说明。
4. 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如有抄袭等侵权行为投稿人承担一切责任。
2. 体现“深圳国际民俗艺术季”活动意义,适合在各类媒体发布、应用、宣传。
3. 字数合理,原则上不超过20字。
4. 围绕创作理念附简要文字说明。
六|投稿方式
3. 电子邮件投稿以发件时间为准,过期视为无效方案,所有投稿方案,无论获奖与否,主办方均不退稿。
七|奖项设置
2. 创意奖作品2件,奖励人民币500元/件。
2. 创意奖作品2件,奖励人民币300元/件。
八|特别声明
2. 投稿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未侵犯他人著作权、设计专利以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体、图像;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引起诉讼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 投稿作品如若获金奖,投稿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
4. 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以及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应用等权利,否则构成侵权,主办单位保留依法追究设计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注: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国际民俗艺术季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