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幼儿园吉祥物征集令
蕲春县幼儿园创建于1957年,1998年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在广大家长、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一直在不懈追求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加强园所文化建设,进一步体现幼儿园办园理念、办园特色和时代精神,提高幼儿园文化品位,扩大幼儿园的社会影响力,为我园六十五周年园庆做前期准备,现决定面向全园幼儿、家长、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欢迎大家贡献睿智,积极参与。相信在大家的无限创意中,定能设计出富有我园独特味道的“吉祥物”形象作品。
蕲春县幼儿园
吉祥物征集小贴士
— 征集对象 —
全园幼儿、家长、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
—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
— 设计要求—
1.“吉祥物”需要拥有一个朗朗上口的名字,符合幼儿园形象,让人一听就记在心里。
2.“吉祥物”可以是动物、植物、人物等,表现形式不限,构思新颖独特,寓意深刻含蓄,符合幼儿园的办园理念和培养目标。
3.“吉祥物”创作风格不限,造型简洁、可爱。
4.“吉祥物”形象的设计应当附有说明部分,旨在阐述“吉祥物”形象的名称含义、设计思路和理念。
5. 作品符合动图加工和玩偶制作等各种载体用途的需求。
6.所设计的作品为原创,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征集方将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7.设计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均归征集方所有,概不退还。所有征集的作品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具有修改权以及全部实际应用权,保留设计者署名权。
— 投稿要求 —
01
电子版设计图需jpg格式,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51447001@qq.com)
02
手绘设计图规格要求A4纸大小,直接交到县幼儿园门卫室,备注高主任收。
03
所有投稿人均要提供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 评选方式 —
投稿截止后,由县幼儿园班子成员组成评审团,对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届时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评选结果将会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不限画风!不限脑洞!
大胆地把稿件砸向我们吧!
也许最终的吉祥物,就是你喜欢的样子~
ta 会守望着县幼的每一位师生,成为我们成长道路上独特的伴随者和见证者,并积极参与到各类精彩的校园活动中!
我们等着你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