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现面向社会各界进行有奖征集
为进一步营造文明城市创建氛围,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作用,挖掘一批具有沛县地域文化特色的原创作品,沛县现面向社会各界进行有奖征集,诚邀大家一同参与!
具体情况如下
征集类别
政治类、党史学习教育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类、文明创建类、汉文化类、大运河文化类、微山湖生态文明建设类、精神文明建设类公益广告等。
征集时间
5月26日 - 6月30日
参加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鼓励新闻媒体、广告公司、影视公司等单位、组织及个人踊跃参与投稿。
活动主题
(一)政治类。紧密结合正在进行的党史学习教育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各项庆祝活动,开展公益宣传;
(二)文明城市创建类。紧密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我们的节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志愿服务、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养犬、文明网络、文明餐桌、文明礼仪、传统美德、家风家训、生态文明、垃圾分类、低碳环保、移风易俗等主题;
(三)汉文化类、大运河文化类、微山湖生态文明建设类。注重突出其中的沛县元素;
(四)精神文明建设类。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理想信念、诚信建设、法治建设、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主题。
作品形式
(一)平面类(含漫画)
1.需要参赛者提供设计图,文创产品类设计需提供平面图或效果图并标注尺寸。
2.作品的创意释义、文化内涵的简短说明。
(二)雕塑小品类(含设计)
1.作品的完整平面效果图或3D效果图、制作图,包括正面图、侧面图、俯视图、剖面图、重要节点详图等,需标注尺寸。
2.雕塑的尺寸及主要材质、工艺和制作时间。
3.雕塑的创意释义、文化内涵的简短说明。
(三)视频类
1.题材不限。包括微视频、微电影、MV、动漫、flash等,时长控制在2分钟左右,作品前后各留10秒黑场,格式为MOV、MP4、AVI格式,画面分辨率为1080p(1920×1080)以上,码流不低于50Mbp,横屏。
2.若有画外音一律使用普通话。
(四)新媒体类
1.含H5、VR等,H5表现形式不限。
2.VR作品时长在1分钟左右。
(五)摄影类
1.作品形式:接收电子照片,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3M,tif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30M。彩色、黑白不限,风格不限。
2.组照不得超过6张(编好序号)。可对作品做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简单调整,不得做合成、删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作品请标注好名称、作者姓名,并保留原始拍摄数据备查。
(六)征文类
1.紧扣主题,题材不限,要求字数在800字以内,立意新颖,语句通顺,有真情实感。
2.征文材料格式为 word文档。
(七)绘画类
1.表达方式及尺寸不限。
2.绘画作品请于清晰拍照后发送并附50字以内文字介绍,请作者保留好原始稿件以待选用。
(八)公约类
1.市民公约类。要求表述准确精炼、简洁明快,易懂易记、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号召力,且为原创,每条4-6个字,控制在10条内,总字数50字左右为宜。
2.村规民约类。要求立足本村(社区)实际,传承传统文化,契合乡风习俗;体现时代特征,能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元素;深受群众认可和拥护,有较强的公信力和约束力;表述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语言通俗易懂、郎朗上口。
3.社区居民公约类。重点围绕爱国守法、孝老爱亲、邻里和睦、移风易俗、保护环境、保障权益等组织内容。体裁可以条款式、三字俗语、顺口溜等各种形式。
(九)倡导类
1.倡导文明行为。能够突出文明城市创建内涵,引导市民践行良好社会公德、文明礼仪和文明习惯等文明行为,弘扬正能量,简短精炼,朗朗上口,体裁要求为条款式。
2.向不文明行为说“不”。重点反映城市的不文明行为以及与文明城市不相符的各类行为,体裁要求为条款式。
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内容应突出文明城市创建内涵,体现沛县“担当 尚德 豪迈 包容”的城市精神。
2.作品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注重挖掘人文、风俗等元素,并与沛县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
3.作品语言文字使用规范,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满足不同受众群体的喜好。
4.作品创作要善于从百姓身边事情中选取题材,情理交融地表达思想观念,使群众爱听爱看、喜闻乐见。
5.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以新颖别致的作品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
6.作品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
投稿方式
作品报送。参赛者须填写《沛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报名表》(见附件)。大赛所有类别作品采用网上提交形式,发送到大赛邮箱,文件名和邮件标题为“作品类别+机构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报送邮箱:pxsctc@163.com。
评选方法与奖励
创建办成立专题评审小组,对所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对获奖单位或个人予以一定奖励,并将评选结果及获奖作品在媒体公布。
注意事项
1.所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
2.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3.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4.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一经获奖,创建办将联系作者提供原文件,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创建办所有。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创建办所有。
沛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沛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