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文明城市精神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动兴仁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形象、展现城市内涵、点亮城市品牌,切实增强市民归属感和创建文明城市凝聚力,不断提高兴仁市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辨识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明城市精神。
一、主办单位
兴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指挥部、兴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作品主题
(一)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关爱未成年人、讲文明树新风四大主题。
(二)重点体现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性主题。
三、征集内容
文明城市精神1条。
四、征集时间及寄送方式
本次征集从即日起截止到2022年10月30日结束,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件主题请注明“兴仁城市精神征集”,邮件正文中留下作者姓名、联系地址、移动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联 系 人:熊 姗
电 话:15186464456
电子邮箱:www.644626497@qq.com
五、作品要求
(一)弘扬时代精神,注重城市内涵,格调健康,积极向上。准确反映兴仁市城市形象,彰显兴仁市城市精神,充分传达兴仁市城市自然特征、文化底蕴、发展特质、人文风貌。
(二)简洁凝练,内涵丰富,易读易记、便于推广。让人一句话就能记住兴仁市,具有较强的冲击力和感召力。
(三)每条用语字数限定在14字以内,应征作品必须原创,配以阐述说明。
六、评选办法
(一)征集活动结束后将挑选出符合要求的入选作品,于11月上旬在薏乡兴仁微信公众号和文明兴仁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集中展示和网络投票。
(二)11月下旬,结合网络投票情况,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入选作品进行评比,并选出最终入围、突围奖作品。
七、奖项设置
(一)突围奖1名,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二)入围奖9名,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八、相关事宜
(一)作品一经采用即视为作者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通告有关规定,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及纪念品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二)投稿人提交的作品主办方即认可为原创,如产生著作权纠纷,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稿中如出现相同广告语,以网络上传时间或邮件送达时间为准,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四)投稿作品一经投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五)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六)活动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兴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指挥部
兴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