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城市品牌形象口号征集公告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23-03-02截稿日期:2023-04-30
摘要_
资兴市城市品牌形象口号征集公告
为深入挖掘资兴城市内涵,展示资兴独特形象,进一步提升资兴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助力郴州市承办第二届湖南省旅游发展大会,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资兴城市品牌形象口号。具体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共资兴市委宣传部牵头,资兴市委办公室、资兴市政府办公室、资兴市委组织部、资兴市融媒体中心等单位支持配合。
资兴城市品牌形象口号要求用不超过10个汉字表达(最好包含“资兴”二字),可以从资兴市产业发展、人文历史、地域特色、生态环境、精神底蕴等角度考虑,充分体现资兴市内涵、典型特征或特色亮点,具有较强吸引力和传播力,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推广。
投稿邮箱:
zxxcb3322431@163.com,
联系电话:
0735-3320466。
2.参赛作品要求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3.简要阐述名称创意缘由,创意思路,内涵释义等,字数限于300字内。
设城市品牌形象口号作品入选奖1个,奖金5000元。设入围奖10个,奖金500元/个。奖项不重复颁发。
征集活动截止后,资兴市委宣传部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及时在媒体公布。
1.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3.参与应征者作品在此次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将作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参加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不得将参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4.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以单位、团体、组织等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5.若有内容相同的应征作品,以首先到达征集邮箱者为准。
6.应征作品必须是新作品,“寿佛故里、生态资兴”“醉美资兴、一见倾心”等原有作品原则上不再入选。
7.如因应征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或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活动及活动组织者无关,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8.凡应征的作者,均视为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和遵守本征集公告的各项规定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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