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燃气安全宣传口号征集
燃气安全,关系到每一户家庭、每一位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全面深入做好我市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市民的燃气安全意识、应急防范常识,了解燃气安全使用方法,实现燃气安全宣传覆盖全城、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广播电视台联合发起燃气安全宣传口号征集活动,以口号征集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持续提升公众知晓度和参与感,让关注燃气安全成为全社会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全面营造安全氛围。
燃气安全宣传口号
征集内容及要求
(1)主题鲜明,定位精准,朗朗上口;
(2)字数无强制限制,力求短小精悍;
(3)富有创造力、通俗易懂,体现燃气安全的重要性;
(4)符合大众认知,并且有利于传播,具有较强感染力;
(5)应征作品要求作者原创,拒绝模仿雷同,若因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引起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6)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
应征者于2023年10月15日23:59前
将应征作品应以word文档形式
发送至官方邮箱:
ranqianquan_khzj@163.com
邮件主题和作品统一命名为:
燃气安全宣传口号投稿+姓名+电话
征集对象
应征主体不限
个人或机构均可参加
奖项设置
(1)对入选的10条口号作者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相同口号按照申报时间顺序确认作者。
(2)所有参与人员可参与活动抽奖,抽出幸运奖5位,给予500元/人的奖励,参与奖100位,奖励燃气安全纪念品一份。
评审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对征集作品组织专项评审,评选结果将在云盛京APP、沈阳燃气、沈阳广电云盛京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上公布。
投稿须知
(1)本次活动无需向征集方交纳任何费用;
(2)组织单位拥有对征集获奖作品的完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主办方有权决定或许可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体和任何技术对作品进行使用,其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由沈阳市有关部门或其许可的第三方组织的推广活动、制作或销售的宣传或信息资料、文化教育项目和任何与沈阳市宣传相关的活动;生产、印刷、电视转播或媒体互动宣传;在电视转播、持权转播商的推广、及其商业合作伙伴所推广的市场活动,以及相关授权项目中的使用;
(3)获奖作品不得再进行参赛、应征、转让等行为,否则,征集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获奖者需根据主办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个人身份证明和税务信息,以确保奖金的发放和合法性;
(5)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均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所有条款。对本规则产生任何疑议,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更多相关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