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质量强市委员会办公室征集“城市质量精神”宣传口号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加快推进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增强全民质量意识,集聚智慧、汇聚力量、凝聚共识,营造人人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即日起,枝江市质量强市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质量精神”宣传口号,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征集公告
一、征集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
二、征集要求
(一)主题。以质量为主题,体现我市城市质量文化的内涵、传统、理念和特色;体现全市人民在质量方面所认同的精神价值和共同追求。
(二)格式。“城市质量精神”宣传口号要立意高远、言简意赅、朗朗上口、便于传播;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6字;对提出的枝江市“城市质量精神”宣传口号的涵义要附有3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三)版权。参选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稿件一经录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枝江市质量强市委员会办公室所有,用于我市创建“质量强省示范市”宣传;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以枝江市质量强市委员会办公室登记的第一份作品为准。
三、征集方式
(一)作品可通过电子文档和纸质寄递两种形式投稿,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枝江‘城市质量精神’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字样,并注明联系人的真实姓名、通信地址和联络方式。
(二)电子稿件请发送至邮箱87576845@qq.com;纸质来稿作品请采用A4纸打印后寄递,寄递地址: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枝江市迎宾大道40号),联系人:应奇位,电话:0717-4204186,邮编:443200。
四、评审方式
枝江市质量强市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城市质量精神”宣传口号进行评选,经枝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由枝江市质量强市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五、奖励方法
(一)枝江市质量强市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本次征集活动的优秀作品设计者给予奖励。其中,录用奖1名,奖金1000元;入围奖3名,奖金500元。
(二)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顺序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三)此次评选获奖情况将在枝江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入选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取奖品。
(四)本公告由枝江市质量强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枝江市质量强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