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文旅形象宣传口号和歌曲征集
为深入挖掘龙山县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有效提升龙山文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开展龙山文旅形象宣传口号和歌曲征集活动。
主办单位
龙山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征集时间 2024年3月19日-2024年9月30日 作品要求 一句口号要求主题突出。宣传口号需充分体现龙山县旅游特色,文化内涵,大气响亮,朗朗上口,符合社会认知和游客期望,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传播力,利于旅游宣传推广。
文字凝练。宣传口号每条不超过10个字(附300字创意说明),特色鲜明、文字精炼、朗朗上口、易读易记,具有较强的冲击力和吸引力,便于宣传和推广。
积极向上。作品基调正面、阳光、积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
一首歌曲要求宣传歌曲每首作品不超过5分钟(附300字创意说明)
参赛歌曲(包括歌词)必须是未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上发表、播出或获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等次奖奖项的原创歌曲。
歌词内容积极健康,以龙山独特的自然生态、历史人文、风土人情等为创作素材,展示龙山县开放包容、活力向上、热情好客的精神风貌。
征集要求
一句口号征集要求投稿人须对口号内涵做出说明阐释(300字以内),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必要时可附图。
评选方式 初评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初评出20条宣传口号和10首歌曲;
复评由主办方将初评结果通过“文旅龙山”官方公众号进行投票推选,票数由高到低选出前10句口号和前5首入围歌曲进入到最终评选。
终评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对复评结果进行最终评选。评选结果将在龙山县旅游官方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
奖项设置 宣传口号
采用奖1名,奖金50000元(税前);
1.采用奖1名,奖金100000元(税前);
2.入围奖4名,奖金3000元(税前)。
(一)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广泛征集,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概不退还,作品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作者一经投送作品,即视为认同本征集活动之约定。
(二)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起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三)主办方拥有征集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览、出版物、宣传品、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应征者也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四)在复评阶段,一经发现有网上拉票、刷票等作弊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
(五)若有内容相同的投稿作品,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每个邮件最多只能投稿1个作品,超过1个的以第一个为准。
(六)获奖作品涉及的费用均指税前金额。
(七)本次征集活动坚持质量为上原则。对征集到的作品实施严格评审,主办方有权根据作品整体质量和评审情况对相应奖项作出空缺或减少作品名额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