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观澜湖华侨学校原创校歌歌词、歌曲征集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同时为了弘扬我校传统文化,增强师生凝聚力和归属感,展现我校独特的教育理念和办学特色,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原创校歌歌词、歌曲大赛。
01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教职工、在校学生、校友)
02征集要求
01歌词内容1.需体现我校的办学理念、文化内涵、师生精神风貌等;
2.歌词应积极向上、富有感染力和凝聚力,能够激发师生对学校的热爱和自豪感;
3.言简意赅,易于理解和传唱。
02歌曲风格
1.歌曲风格不限,但应适合校园传播和演唱;
2.鼓励创作具有时代感、创新性和易于传唱的作品;
3.可适当融入地方特色或民族元素,展现我校多元文化的魅力。
03作品形式
1. 可选择校歌歌词+校歌歌曲,也可二选一;
2. 歌词应为简体中文,字体清晰、易于辨认;
3. 歌曲旋律可提交简谱或五线谱,如有条件可提交歌曲演唱小样。
04原创性
1.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版权;
2.如有引用或借鉴,请注明出处;
3.投稿者需对作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03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
04投稿方式
电子投稿1.请将作品发送至艺术团邮箱m19989823604@163.com;
2.邮件主题请注明“校歌歌词或歌曲投稿,备注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3.附件中请包含歌词文本或歌曲旋律(简谱或五线谱)歌曲演唱小样(如有)。
05评先标准
01评选标准1.体现学校精神文化内涵;
2. 歌词内容积极向上、易于传唱;
3. 歌曲旋律优美动听、富有感染力;
4. 原创性、创新性及艺术表现力。
02评选流程
1. 学校将组织专业评委对投稿作品进行初选和复选;
2.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
3. 优秀作品将有机会成为我校正式校歌,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和演唱。
06奖励设置
获奖作品将获得证书及奖金,校歌歌词与歌曲分开奖励。具体如下:一等奖:5000元 (各一名)
二等奖:2000元 (若干)
三等奖:1000元 (若干)
海口观澜湖华侨学校艺术团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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